2024湖南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19日-28日

2024-08-08

内容摘要:2024年湖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9日17:0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批次、专业、题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6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6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7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7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二)报名属地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地点2024年度我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二、报名条件(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二)工作年限及其他相关要求1. 工作年限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2.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考试。3. 在校大学生如无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不认可为具备报考条件。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9日17:00。(一)注册和填报信息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用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处理。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已经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期间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154号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证书编码填写不正确将影响核查结果,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填写。每个报考人员最多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已经使用的学历(学位)信息不能删除。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填报信息中的“教育信息”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信息。3.学历或学位信息核查结果显示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填报信息确认后将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验证/认证报告合并为一张PDF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需将证明材料合并为一张图片一并上传,资料上传后等待在线核查,原则上在线核查为1个工作日;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的,需在学信网下载学籍验证报告上传并在报名地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后,继续报考,在考试日前补充相应材料接受核查。4.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相关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还需携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四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考前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网上缴费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收取考试考务费。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完成缴费的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 — 11月15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任务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四、考试有关事项(一)2024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试题作答在计算机上进行,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迹的签字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三)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等准备工作。(四)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五)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试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六)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12月17日前发布,考生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2.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报考人员原则上需要参加考后核查。人员名单、核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市州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七、监督监管(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证书发放与查询(一)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纸质证书如发生遗失、毁损等将不再补办,请妥善保管。(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年江西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12日-22日

2024-08-01

内容摘要:2024年江西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2日9:00—22日17:00,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号)精神,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于11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机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一)考区设置初中级经济考试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地须严格按照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执行。(二)科目设置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三)时间设置初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附件2)。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报名事项(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二)成绩滚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经济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2)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3)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三、告知承诺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不实承诺的处理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四、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能接受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受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二)报名信息核查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1.网上在线核查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如应试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应试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2.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下列应试人员可选择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4)撤回承诺申请的。选择网上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核查点,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选择现场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含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材料交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应试人员参加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试人员报名表1份;(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内: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4)其他符合应试人员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三)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者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五、信息管理初中级经济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机考实施工作使用机考考试系统 V5.2 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见附件3.六、考试大纲2024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七、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收取,即每人每科61元。八、其他事项(一)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二)初中级经济考试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迹的签字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各地应予配备草稿纸。(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四)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附件:1.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2.初中级经济考试报考条件(摘录)3.初中级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4年7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时间工作安排8月12日9:00—22日17:00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8月13日—23日9:00-17:00 (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信息核查报名确认通过后至8月25日17:00网上缴费11月8日—17日网上打印准考证11月16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6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7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7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2月17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附件2初中级经济考试报考条件(摘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4年;(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六)具备博士学位。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四、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获批专利管理工程师职称满五年,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知识产权)的条件。附件3初中级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考试名称级别专业科目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03.中级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工商管理)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农业经济)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财政税收)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金融)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保险)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人力资源管理)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旅游经济)22.运输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运输经济)23.建筑与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24.知识产权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知识产权)04.初级01.工商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工商管理)02.农业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农业经济)07.财政税收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财政税收)09.金融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金融)10.保险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保险)15.人力资源管理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人力资源管理)19.旅游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旅游经济)22.运输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运输经济)23.建筑与房地产经济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24.知识产权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知识产权)

2024年云南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12日-22日

2024-07-30

内容摘要:2024年云南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12日9:00-8月22日17:00;缴费时间:8月12日9:00-8月23日17:0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号)精神,现将云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违规违法行为。二、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与科目及考试地点(一)考试形式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二)时间与科目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同级别专业的两个科目在同一批次内完成,各级别及专业的具体批次划分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并在准考证上载明。批  次 考试时间 科  目 1 11月16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6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7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7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三)考试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三、报名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四、报名时间及流程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一)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8月12日9:00-8月22日17:00; 2.缴费时间:8月12日9:00-8月23日17:00。(二)报名网址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三)报名流程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1.网上注册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录报考。注册流程如下:(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4)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此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提交白底照片)。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后续报考流程。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1)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3)报名地点选择: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划分管理,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稳定居住地就近选择“报名点”。(4)学历学位认证: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报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缴费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客观)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4.现场核查(1)现场核查情形:①在信息确认提交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方式或选择“使用”后又撤回的方式报名,将无法再改回(系统不支持重新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报名的;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③需人工资格核查且提交证明资料存疑的。如未接到单独通知的考生,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2)现场核查时间:8月12日至8月2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3)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核查点、核查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4)现场核查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5.准考证打印11月11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四)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时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本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4.如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报考人员可上传本人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如所上传学历学位材料不实,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无效。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6.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五、成绩管理、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本人执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州(市)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二)成绩管理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三)公示成绩合格且拟取得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考后现场资格核查。(四)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具体领取方式以合格人员公示中的信息为准。六、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无效。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考试大纲2024年版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经济考试用书。八、重要提示(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二)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三)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抄袭。(四)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五)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六)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作答。(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利用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八)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举手报告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九)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次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依据,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十)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规违纪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云南省人事考试院2024年7月29日

2024年北京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4日-24日

2024-06-07

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二、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 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报考。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10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三、报名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二)参加 2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符合上述(一)所列报名条件,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三)参加 1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报专业”级别)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四)报名条件说明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4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报名相关事宜(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 证 书 人 员 信 息 将 在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官 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1。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24 日。注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3.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27 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三)准考证打印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4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8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四)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 年版)。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二)考生可于 2024 年 12 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347 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6 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5 元。(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024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1日-20日

2024-06-07

关于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安排,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务工作安排 考务事项 时间安排 相关内容 考试报名 2024年6月11日10:00-6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条件详见:三、报考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四、报考事项 资格核查 2024年6月11日10:00-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在线资格核查(自动或人工)。详见:四、(五)资格核查 抽查复核 2024年6月22日 -6月24日 报考资格存在问题的人员将被设置为“核查不通过”,对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于核对确认期间联系报名点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 缴费确认 2024年6月25日10:00-6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详见:四、(六)缴费确认 考试不设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打印 2024年9月4日10:00-9月6日16:00 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按时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参加考试 2024年9月7日-9月8日 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考试用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准时安全赴考,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等内容详见:二、考试设置 成绩查询 2024年12月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证书领取 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 三个月左右 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 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可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领证通知栏。 详见考务工作流程图(附件)日常咨询服务及监督电话:021-12333转人事考试(6月11日起开通咨询服务)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和考试资格核查情况可联系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咨询,报名点联系方式: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报名点代码:5858咨询电话:63248138、63259366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报名点代码:2827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宁国路218号郡江国际大厦A座502室)报名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65703069、4008888544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咨询点代码:1208咨询电话:64942806、64941314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和缴费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不含资格抽查复核期间),非考试地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二、考试设置(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题型 9: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9: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年度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三、报考要求(一)报考对象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境外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二)报名条件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增报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四)补充说明1.学历学位要求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或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报考人员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除外)。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的,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验证/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2.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正式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3.专业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四、报考事项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线资格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了解。报考人员报考时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一)注册账号考生须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时应确保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输入准确,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特别注意:考生注册时必须登记本人日常使用的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通知(由于短信通知可能被手机系统拦截,请注意查看是否有被拦截的考试相关信息)、及时接听来电,当本人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更新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错误、未及时关注短信或来电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信息维护考生注册后应尽快完成信息维护(上传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考生应下载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三)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0:00-6月20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网上报名”栏目。完成账号注册、信息维护以及在线自动核验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等材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www.cpta.com.cn/question.html)“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内容。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四)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五)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人员无需人工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人工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人工核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考试机构将于2024年6月22日-6月24日进行报考资格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中发现问题的人员设置为“核查不通过”。所有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应于2024年6月25日10: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状态,对人工核查或抽查复核结果有疑问的人员应于缴费确认截止前联系报名点咨询,逾期视作报名不成功。(六)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0:00-6月27日16:00,已进入网上交费流程的考生应及时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下载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实务》考务费为每科65元,其余三科考务费为每科45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五、其他注意事项(一)参加考试注意事项1.考生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并阅读应试须知。准考证下载遇有问题或准考证信息有误的,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2.考试地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统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3.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规范作答。(二)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1.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2.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将按工作要求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5.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三)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增报专业”为电子考试合格证明)。电子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考生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办理进度。

2024年陕西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1日

2024-06-05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考生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陕西境内的人员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考试机构在资格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9月7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8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陕西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设置11个考区,分别是省直、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杨凌示范区,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考区负责。各考区考场数量不同,可容纳的报名人数有限,当报名人数超出该区人数上限,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该考区名称,考生可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或者其他省报考。三、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四、报名时间及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注册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1日17:00;网络核查时间:6月11日至24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6月11日至25日17:00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二)网上注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考生须及早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报名环节。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考生,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如考生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如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三)网上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考生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报考考全科级别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考免二科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考增报专业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四)资格核查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如果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复核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人员名单,请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并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五)网上缴费确认考生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六)收费标准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93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0元。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发票邮寄栏目填写开票申请,获取发票。(七)打印准考证考生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八)证书发放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纸质证书:考生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证书发放”栏目,通过“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五、有关事项说明(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生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三)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四)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五)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六)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6月5日

2024年宁夏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0日至24日

2024-06-05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时间、科目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一)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二科报考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四)报考条件相关说明。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四、报名事项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24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填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系统页面的左侧菜单“修改报考信息”进入取消报名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取消核查状态和确认状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操作。缴费后不允许修改考生报名信息。4.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签订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向地市考试机构说明情况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24年6月10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地级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4)部分科目免试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4)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二)网上缴费。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26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7元。五、考试有关事项(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5: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作答要求。《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卷,考生应试时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考试注意事项。1.应试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严禁应试人员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储存、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相关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3.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期间考点所在地交通、天气情况,提前熟悉考点路线位置,规划出行方式,以便顺利参考。六、考后资格核查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七、证书制发(一)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八、有关要求(一)违纪违规处理。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成绩。 (三)安全提示。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

2024年江苏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1日—26日

2024-06-0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        目 034. 一 级 建 造 师 04. 考 全 科 02.公路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03.铁路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04.民航机场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06.水利水电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11.市政公用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12.通信与广电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034. 一 级 建 造 师 04. 考 全 科 15.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16.矿业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17.机电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02. 免 二 科 02.公路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03.铁路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04.民航机场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06.水利水电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11.市政公用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12.通信与广电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15.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16.矿业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17.机电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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